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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动物中心人员培训及上岗制度
来源:医学科研实验中心 作者:实验中心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22-03-07 15:48:48


一、培训与上岗

1.对于中心新进的工作人员应给予培训,使其了解本中心注意事项。

2.从事动物实验及管理者,须为专业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。

3.从事危险性实验或工作,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应从业资质证明。

4.中心提供定期或年度培训,其内容应包含动物福利、个人卫生与职业安全等。

二、培训方式

由中心提出培训计划,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、各类培训。培训采取以校内在职岗位培训为主,校外进修培训为辅的方式。

1.在职培训

结合教学和实践活动,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,提高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验技能。

2.脱产培训

对于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经考核达到优秀的人员,有计划有目标的安排他们向更高层次学习或脱产学习,予以重点培养。

3.大型贵重仪器操作人员培训

新购大型贵重仪器时,应提前做好仪器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,使设备到位后能尽快投入运行。

三、培训内容

1.基础理论与专业理论培训

学习有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,以加强其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。

2.实验技术能力培训

中心有针对性的组织有关实验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性能、维护和使用进行培训,组织学习实验新技术和新方法。

3.科学管理知识培训

1)组织中心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法令及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。

2)学习有关实验动物中心工作的先进管理经验。

3)具有高级职称的动物实验技术人员应不断学习,更新知识,做好传帮带工作。

四、培训考核与记录

1.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两点:

1)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、工作情况。

2)培训人员业务能力,包括相关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理论和实验技术能力。

2.人员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评优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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