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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强陕西中医药大学医学科研实验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、管理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中心财产安全,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,结合中心实际,制定本制度如下:
一、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,是指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名录》下的所有药品(以下简称危险品)。
二、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与保管
(一)危险品必须存放在防盗防火的药品室中,并用通风防盗阻燃防爆双人双锁的专用橱存放。
(二)危险品存放柜仅储藏危险品,不得存放其他药品,仪器。
三、危险品的领用与使用
(一)危险品领用必须填写《危险品领用单》,凭单领用药品,并于领用时如实点清危险品的品种与数目,并 填写《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》。
(二)危险品使用时必须在化学准备室分装或稀释,随即放回原处。
(三)药品管理员必须严格按领用单上用量发放,实验完毕后,多余药品必须如数归还。
(四)剧毒化学品的储存、使用人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、丢失或者错发误用。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、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,必须立即向中心报告。
(五)相关危险品的容器、器皿废液必须妥善处理,严禁乱扔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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